稷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稷山縣農村天然氣安全協管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時間:2023-11-13 字體大?。骸尽?span class="Big">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號 | 1114102301289005557/2023-01387 | 發布時間 | 2023-11-13 | ||
發布機構 | 稷山縣人民政府 | 文號 | 稷政辦發[2023]34號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稷山經開區管委會:
新修訂的《稷山縣農村天然氣安全協管員暫行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20年11月27日縣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稷山縣農村天然氣安全協管員暫行辦法》(稷政辦發[2020)70號)同時廢止。
稷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